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撰写2017年度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25 作者:

各党总支:

    按照学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要求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撰写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请各党总支组织本总支副科级以上干部撰写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副科级以上干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和学院党委、纪委相关工作要求,从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出发,明确廉洁从政(业)的自律承诺事项,并能做到有诺有践。

    二、时间要求

    于5月26日前以总支为单位统一交纪委办公室(办公楼607)。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积极做好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副科级以上干部要认真对待廉洁自律承诺书的撰写,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查找隐患来源,思考防范对策,坚决反对应付了事的态度,廉洁自律承诺书必须有本人签名。

   (三)各党总支要及时布置,专人负责,准时收集和报送。此项工作将作为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之一。

联系电话:50044

 

                           纪委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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