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01 作者:

 

各党总支:

    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已开始,请各党总支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办[2013]10号,文件见附件2)精神,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在总支范围内推荐候选人,并于1115日前将《各党总支推荐“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一览表》报党委组织部。《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等书面推荐材料的填写及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各党总支推荐“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一览表》

2.《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3 111

 

 

附件1
各党总支推荐“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一览表
推荐
总支
姓 名 个人简介 职务 发表论文 编撰正式出版书目 科 研 成 果 荣誉称号(市级以上) 其他
                 
                 
注:1.“发表论文”一栏需注明论文发表时间、论文标题、期刊名称、期刊等级及候选人的作者顺序等

    2.“编撰正式出版书目”一栏需注明书目出版时间、书目名称、出版社名称,候选人主编、参编等信息

 

附件2

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陕高教组办〔201310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进一步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三个陕西”建设、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 197311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 196811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和推荐名额

      每个学校推荐12名候选人,经高教工委组织筛选后择优报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教学第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2013 1215 前,各推荐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陕西省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xjytrsc@163.com)。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各推荐单位提交评审情况报告1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3.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3位专家);

      4)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1份;

      5)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1份;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二)推荐材料电子版包括: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

      2.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文件名用本人姓名);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5.其他电子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各高校要积极推荐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时要明确一位联系人,并确保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畅通。

      (二)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协宣调部)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进行统一宣传。

      (三)评审工作结束后,各推荐单位应及时派人取回候选人所报书面材料。逾期不取者,按内部材料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址:陕西省委1号综合办公楼10楼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

       编: 710054

      联系人:马飞跃、刘万斌

       话:0298558104585582990

      电子邮箱:sxjytrsc@163.com

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

 

第一条  陕西青年科技奖是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科协共同设立并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奖项。旨在造就一批进入全国乃至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彰奖励在我省及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三个陕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条  陕西青年科技奖被推荐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未曾获得本奖。

第三条  陕西青年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一届获奖人数不超过60名,并从其中推选10名“陕西青年科技标兵”。

第四条  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单位

(一)各市(区)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推荐本系统的候选人。

(三)省科协所属的省级学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四)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五)其它有关单位由单位研究确定上报。

第五条  推荐程序

由各推荐单位的成员单位、会员单位向其推荐,各推荐单位向省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第六条  学科分类

陕西青年科技奖按学科分为:理科类;工科类(一);工科类(二);工科类(三);农科类;医科类。

第七条  成果类型

陕西青年科技奖按成果分为:科学研究类型;工程实践类型;技术推广类型。

第八条  陕西青年科技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一)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共同成立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省科协主席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陕西省科协主席担任;副主任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设立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三)陕西青年科技奖设学科评审组,由评审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审组设组长。

(四)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

第九条  各组织领导机构的职责和评审程序

(一)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决定奖励工作有关事项,审议、修改《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审议、批准评审委员会和各学科评审组组成人员;审批评审结果。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初评,进行复评;对进入复评的人选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

(三)陕西青年科技奖学科评审组负责候选人初评工作,推选出进入复评人选。

(四)评审结果在省科协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五)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各学科评审组通过初评人选名额分配方案》,受理推荐,实施审核,组织评审,表彰奖励;其它日常工作。

第十条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共同签署发布表彰决定,由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举行颁奖仪式。将表彰决定分别向推荐单位、获奖者所在单位及获奖者本人通报。获奖者有关材料应存入获奖者人事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  为了推进陕西青年科技奖工作的开展,加强经费筹措,积极向社会筹集资金。

第十二条  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以及保证质量的原则,维护陕西青年科技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程序撤销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依据本条例由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由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彰、奖励工作,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审推荐候选人。评审中要注重已获奖励成果,更要注重具有同等价值的未获奖励成果。

第三条  评审中要根据专业专长,客观评价。

第四条  根据学科,分为以下6个学科组:

1.理科组: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地质、生物;

2.工科一组:冶金工程、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矿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工科二组: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和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4.工科三组:力学工程、机械工程、光学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纺织技术与工程;

5.农科组:作物、园艺、农业资源利用、植保、畜牧、兽医、林学、水产、农业工程、林业工程;

6.医科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

第五条  各推荐单位收到推荐通知后,第一个阶段为转发通知、深入宣传阶段;第二阶段为各推荐单位收表、审核和评审阶段;第三阶段为各推荐单位向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阶段。各推荐单位要及时转发文件,及时检查工作,统筹掌握进度。

第六条  为完善推荐程序,各市(区)设立青年科技奖的,由该奖的评审领导机构推荐候选人。未设立青年科技奖的应当设立。

未共同设立市(区)青年科技奖的,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共同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科协具体承办。

第七条  各学会、各企事业单位科协,分别由常务理事会和单位科协组织评审推荐。

第八条  各推荐单位每届推荐候选人不得超过8名。

第九条  推荐重点是立足省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第十条  候选人所报材料

(一)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须加盖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每位专家填写意见表1份。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每项1份,著作附样书1本(套)。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前7名(不含挂名)或主要贡献者前7名(不含挂名),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证明材料,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四)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候选人取得主要科技成果材料1份(200字以内),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份(1500字以内)。

第十一条  推荐单位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同时,须报如下材料:

(一)推荐单位评审报告1份,内容包括从通知到评审推荐开展的进程情况,推荐的具体程序、候选人人数、评审推荐意见。

(二)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1份。

第十二条  各推荐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青年科技奖意义、任务、程序的宣传工作,创造有利于青年科技奖申报的环境,拓宽推荐渠道。

第十三条  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届开展评审推荐布置阶段,适时进行培训,召开工作和研讨会议。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积极推进青年科技奖社会化进程,积极向团体、企业、个人为青年科技奖筹集资金。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号:

专业专长

学科组别

成果类型

 

 

 

陕 西 青 年 科 技 奖

推 荐 表

(第十届)

 

 

 

推荐单位

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西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

 

填表说明

 

1、表内有关内容请用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或用计算机打印完成。

2、专业专长:现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或专业。

3、学科组:根据被推荐者的专业专长填写,具体情况如下:

理科组: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地质、生物;

工科一组:冶金工程、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矿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工科二组: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和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工科三组:力学工程、机械工程、光学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纺织技术与工程;

农科组:作物、园艺、农业资源利用、植保、畜牧、兽医、林学、水产、农业工程、林业工程;

医科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

4、成果类型: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项:(1)科学研究,(2)工程实践,(3)技术推广。

5、编号由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写。

6、社会职务:指担任设区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及以上职务。

7、获得的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

8、简历:从大学开始填写(包括国外学习进修情况),大学期间须填写所学专业及所在院、系。

9、推荐理由:根据评选条件说明被推荐人所获成果创新的要点,达到的水平或程度,产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情况,及其科学精神、道德、学风、政治思想情况,1000字以内。

10、所在单位意见:指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对被推荐人的德、才、绩评语。

11、推荐单位意见:应明确签署意见。

12、备注:表格中未包括的需说明的事项,可填入备注栏内。

 

 

 

 

 

 

 

2寸)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专长

 

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

 

国内外学术团体职务

 

社会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所获科技奖励及排名

 

荣誉称号、

其它奖励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单位任职

 

 

 

 

 

     

根据评选条件由推荐单位填写(包括主要科技贡献、成果及政治思想、科学道德评价,1000字以内)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以下由陕西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机构填写

评审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领导工作委员会()        

                                

   

 

 

 

 

 

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第十届)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专长

 

           

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

 

专业

 

工作单位

 

推荐人对被推荐者政治思想、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的意见:

 

 

 

 

 

 

                                  推荐专家签字         

 

                                                  

 

上一条:关于党员干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党员干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