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9 作者:

各党总支: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市组便字[2016]249号)和《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的通知》(市组便字[2016]250号)要求,学院党委将于近期集中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头等大事。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不断拓展深化学习教育,切实增强追赶超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

    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原原本本研读《准则》和《条例》,掌握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对照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五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认真查摆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在联系的党总支或所在的党支部范围内为党员作一次党课辅导。党总支(支部)书记要提前与院领导联系辅导时间,于12月10日前完成党课辅导。

    二、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研讨

    党总支(支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准则》《条例》作出具体安排。要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讨论。每名党员都要自觉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准则》规范和《条例》规定,对照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五个方面,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字数在1500字以内)。

    三、做好党建工作总结

    各党组织重点要从组织生活、“三会一课”、集体学习等方面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回顾检视,做出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附:五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

                   五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

 

   在理想信念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等问题。

   在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重点查找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存在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否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是否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是否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做“两面人”;是否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跑官要官、跑风漏气等问题。

   在作风方面,重点查找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是否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加强自律,慎独慎微,不搞特权,接受监督,注意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在党的组织生活方面,重点查找是否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活动,坚持讲党课,自觉交纳党费;是否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自觉进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是否强化组织观念,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是否存在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问题。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重点查找是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失职的意识;是否存在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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